【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使用牌照稅於4月份開徵,今年繳納期限順延至5月3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表示:該局牌照稅繳款書已於3月下旬寄出,若您的車輛(包含機車及汽車)汽缸總排氣量在151cc以上、仍在使用中,請留意有無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如果還沒收到,應主動申請補發,以免遲繳受罰。

為服務納稅人,該局於總局、新營分局、安南分局、新化分局、佳里分局、臺南監理站及麻豆監理站設立使用牌照稅補單櫃臺,以疏解補單排隊人潮。另為加強服務上班族群,特於105年3月25日至5月9日上班日,由總局、新營分局及安南分局提供中午不打烊服務,民眾可於午休時間(12:00-13:30)親自前往或致電申請補單。

此外,為提供更多元、便利的查繳稅管道,今年特別新增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服務,於系統開放期間(105年3月27日至5月5日),只要以納稅義務人之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網路服務的健保卡登入該系統(https://net.tax.nat.gov.tw/PLRX/Vab_Login),即可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稅款。如有問題可撥打該局客服專線06-21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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