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020車禍真相.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府警察局第五分局開元派出所所長蔡志成、警員李宗哲日前執行巡邏勤務,在北區小東路林森路口看見1面告示牌,內容寫著:「6月12日晚間在該路口發生車禍,需要善心人士協助提供行車紀錄影像資料,以還原車禍發生真相。」所長蔡志成返所後立即調閱110報案紀錄查證確有其事,惟該路口並無裝設路口監視器,蔡所長靈機一動,指示警員王正材調閱鄰近小東路與長榮路口影像,發現一部行駛在小東路東往西方向綠燈直行之機車,遭一部由林森路三段北往南闖紅燈之機車撞擊,員警隨即聯繫張貼告示牌黃先生到派出所確認監視影像。

    黃民向警方表示,其子12日22時許騎機車行駛至小東路口遭林森路闖紅燈之機車衝撞,造成左手四指骨折,對方卻指控其子闖紅燈,因該路口無監視器,為釐清車禍真相,才會張貼告示牌尋求協助。黃民對於警方主動調閱監視器,順利還原車禍發生真相,還給其子公道表達感激外,並對警方積極為民服務的精神表示肯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