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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針對漁民出海罹難,市議員李文正指控,市府規定漁民一年要出海四十五趟,否則收回漁具倉庫,使一位漁民因為怕漁具倉庫被收回,勉強出海,結果發生不幸意外,要求市府應對家屬有所交待。

李文正表示,六月二十四日當天就有聽到漁民失落消息,結果七月一日才在新竹外海尋獲屍體,讓人為之鼻酸,原來這位漁民是為了要達到市府一年出海四十五趟規定,才造成不幸事件的發生。

李文正指出,政府為了管理漁具倉庫,規定必須出海四十五趟,痛批根本就是違反基本人權及憲法保障工作的自由,像幾年前台東一位婦女,為了漁保規定一年必需出海九十趟,也是勉強出海而不幸遭遇海難,這就是典型的官僚殺人。

李文正表示,不能出海捕魚的因素很多,例如天候因素、身體是否健康、油太貴漁獲不敷成本,漁船故障需要修理,當時市府如此規定也沒有和漁民討論,漁民也認為如此規定不合理,可是市府還是冒然實施,結果出了人命。

 李文正痛批市府的規定是官僚殺人,漁民之死市府漠不關心,要求市府應徹底檢討,避免日後再發生不幸事件,以告慰亡者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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