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無故將狗丟下樓致死 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  南市安平區1名劉姓女子26日晚間疑似精神狀況異常,竟將哥哥女友飼養的狗兒從住家二樓丟下樓,狗兒當場慘死,經調查認定劉姓女子已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已由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  

案發後民眾立刻通報警方及動保處到場處理,先掃描狗狗晶片確定為有主犬隻,警方協助拍照蒐證,飼主及嫌疑人劉女都在現場,初步了解案情後,劉女坦承將狗從二樓摔下,本案關係人在動保處人員陪同下由警方帶回警局製作筆錄,狗屍則由動保處帶回冰存。  

該案經動保處認定,劉女無故將狗由二樓摔落地面,致狗兒當場死亡,已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由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  

市府動保處表示:本案行為人所犯動物保護法第25條,未來將可能面臨最重1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0萬元之重罰,動保處呼籲民眾應善待每一隻動物,尊重每一條生命,如市民朋友有發現疑似虐待傷害動物之行為,請撥打動物保護專線(06-2130958),本處將竭誠為您服務。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新聞稿 聯絡人:吳名彬 副處長 63230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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