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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大東夜市新承租業者變動營業條件,200多位攤商一夕之間失去生計,30日齊聚市議會陳情、抗議,表達「原位原擺」的訴求,市議員林美燕、王家貞居中協商後,經發局長林榮川、市場處長陳豪吉同意立即召集該地的新舊承租人,將要求雙方衝分溝通,顧及攤商的權益,不得擅自重新營業。

    大東夜市已營運23年,目前有7百個攤位,涵蓋飲食、百貨、娛樂等類型,成為台南知名的觀光型夜市,但屬於機關用地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必須取得市府核准營業,礙於附近缺乏足夠停車空間,承租業者長期處於違規營業狀態,市府於106年取得三分之二土地所有權之後,推動促使合法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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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承租業者承租期限至8月31日,市府財稅局日前重新招標,原承租業者投標失敗,由惠堤實業公司得標,尚未向經發局申請取得夜市設置許可,就公開招商,逕行宣布營運至8月30日,9月18日正式重新營運,由於攤位租金上漲8成,攤位位置和營運性質也有變動,引發攤商的不安。

    2百多名大東夜市攤商30日群聚市議會廣場,高舉坑殺攤商、拒絕高收租金、拒絕夜市霸凌、還我攤商格位的抗議布條,會場氣氛火爆,警方如臨大敵派遣員警到場戒備,市議員林美燕不斷安撫溝通後,推派20名代表進入市議會會議室,與市府相關單位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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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救會會長李怡德指出,因營運條件變動太大,高額租金更無法承受,曾與新業者溝通卻無效,原來的吳姓業者則避不見面,他們已降低要求,希望至少有一半攤商能繼續營業;其他代表則說很多攤商付出高達40萬元的轉租權利金,已無財力應付新的租攤規定,他們只求有攤位可擺,有一口飯吃。

    經發局長林榮川表示,大東夜市迄今仍未合法化,因土地標租產生兩個業者。新的業者還未向市府申設夜市,如未申請則屬違法,將會開罰。他承諾會研商如何來保障攤商的權益。市場處長陳豪吉指出,近日內將召集大東夜市新舊承租者溝通協商,明確告知未取得許可前,會依法裁罰,一旦開罰後,不改善,不排除斷水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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