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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八二三豪大雨造成台南多個行政區淹水,市議會議長賴美惠30日上午主持第八次定期大會總質詢議程時,向列席備詢的代理市長李孟諺呼籲,請市長依市府財政狀況,就合法、合理、合情的考量下,檢討放寬五十公分淹水補助的之認定與金額。

    依據中央相關辦法,災址處淹水深處逾五十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可提出申請經核定後,由地方政府發給二萬元救助金,此外,根據《社會救助法》第二十六條,針對住家淹水五十公分以上的住戶,各縣市可自行訂定災害救助費用,每戶上限二萬元,臺台南市目前祭出五千元補助,其它縣市最高則達一萬五千元。

  賴美惠表示,此次強降雨造成多處淹水,連日來聽到許多議員反映及受災戶投訴,認為市府對於淹水補助必須超過五十公分的規定不合理,尤其積水久久不退,對受災戶來說,即使淹水深度不到五十公分,家俱照樣受損、生活出入依舊相當不便。

  賴美惠在議事廳向李孟諺市長呼籲,請李市長就市府財政考量放寬淹水深度超過五十公分的認定標準及救助金額,考量在合法、合情、合理的情況下,研究放寬認定標準及補助金額,讓飽受淹水之苦的受災戶得到一點點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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