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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社會局在善化區查獲未登記的保母違規收托二歲以下幼童,立即依兒權法處六千元罰款並命其限期改善,在稽查當下,社工發現違規保母的女兒王女過去也曾有無照收托遭社會局裁罰的紀錄,22日並在王女住家附近站崗,查獲自宅違規收托十名六歲以下幼童,當場開罰六萬元。

  社會局指出,王女與另一位友人在自宅三層樓透天,共收托十名幼童,每位幼童每月收取一萬五千元的托育費用,現場幼童多為學步兒,照顧人力明顯不足,幼兒餐具及杯具尚未清洗、廚房繕食區、起居室都顯得凌亂,室內兒童活動空間及衛浴都未裝設止滑及防撞等設施,照顧環境及品質均對受照顧的幼童有潛在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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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局長黃志中表示,原本只是到王姓保母的母親家中進行稽查,社工意外發現王女竟然又違規收托十位幼童。由於現場收托幼童規模已超過保母可收托上限目人之規定,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未申請設立許可即違法收托五名以上幼兒,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黃志中表示,王女原是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保母,疑因不想受到約束,想多接一些幼童,就退出保母登記,自行在家中收托,家長將幼兒送給王姓保母收托。多位家長表示不知道王女並未登記,也不知道王女有收托這麼多幼童,後續社會局將協助家長媒合其他保母或托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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