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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規定中階移工為適用勞動基準法舊制的勞工,雇主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為提升勞工退休金法令認知,市府勞工局與勞動部合作將於3月17日在南門勞工育樂中心及3月31日在善化啤酒廠辦理「112年度勞工退休金制度及法令說明會」,希望能具體落實保障勞工的退休金權益。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業於去年4月30日起實施,在台工作滿6年以上移工或取得我國副學士學位以上僑外生,符合薪資與技術條件規定標準,可由雇主申請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每次許可最長3年,期滿可申請展延,且無工作年限的限制,將能留用資深移工及我國自行培育的僑外生,解決中階技術人力短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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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鑫基說,此類中階移工因屬第三類外國人,雇主需依法按月為其提撥2%~15%之舊制退休金,並於估算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退休金所需數額時,亦須將其納入計算範圍,始符合勞動基準法之規範。

    另,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之規定,雇主應於3月底前於舊制退休金專戶內補足今年成就退休要件勞工之退休金總額,111年轄內足額率為99.8%,事業單位共提撥新台幣25億3仟多萬元,為持續提升轄內事業單位退休法令認知,特規劃辦理「112年度勞工退休金制度及法令說明會」,並於說明會排訂舊制退休金、新制退休金及金融理財教育的相關說明課程,希望能具體落實保障勞工的退休金權益。

    有關「112年度勞工退休金制度及法令說明會」,時間、地點及報名QRcode如下,歡迎事業單位踴躍報名。有報名方式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民治市政中心06-6322231轉6415、6416或6859;永華市政中心:06-2991111轉1065、8375、8566或8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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