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政府為配合中央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二十萬戶目標(十二萬戶興建,八萬戶包租代管),一0六年度包租代管試辦計畫一萬戶由六都配合辦理執行三年,目前持續辦理中,中央近日又擴大推動第2期包租代管計畫,預計開發二萬戶投入租屋市場。
市府都發局表示,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再推動一千二百戶,自今年八月六日起至九月二日止公開徵選參與廠商,這次招標預計評選出2家以上優質廠商共同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該計畫除了提供服務費用鼓勵租賃住宅業者參與開發物件及媒合以外,針對加入本計畫之房東提供每年最高1萬元修繕補助費,房屋稅、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每屋每月最高1萬元租賃所得免納綜所稅。對弱勢房客提供租金差額之政府補助,經由業者轉交房東,房東與房客皆無須支付仲介費用,並享有專業管理。
市府都發局指出,這次徵選之投標廠商其營業項目須為具有不動產仲介經紀業(代號:H704031)、租賃住宅代管業(代號: H706011)及租賃住宅包租業(代號: H706021)之公司,應具備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函、不動產經紀業許可及設立備查函及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包租業及代管業)等相關要件,歡迎符合投標資格之業者,踴躍參與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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