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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一位民眾名下沒有車輛,也沒在開車,卻莫名其妙收到一張開車闖紅燈的罰單。市議員陳怡珍26日召開「烏龍罰單」記者會,出示陳姓市民的陳情書和烏龍罰單,認為警方製單有明顯行政疏失,事後也未積極正視,非常荒謬。對此,二分局則表示,會正式發文監理機關撤銷罰單,同時也會跟當事人說明並致歉。

  陳怡珍指出,這名陳姓市民日前收到一張南市警二分局的罰單,指他今年元月八日在南市中西區中山路闖紅燈被攔停開單,罰款四千元,並限他九月十八日前繳納,逾期不繳則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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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怡珍表示,陳先生說他名下沒有車,也沒在開車,而且他是在北部工作,卻收到這張莫名其妙的罰單,他家人協助向舉發的二分局反映,卻叫他去監理機關申訴,也沒協助處理,而監理站人員則直接拿走了罰單,說會另製單給車主,過程沒有任何單位給予答案和正確的協助,好像行政疏失是常態一樣,而他發現網路上仍有他的違規紀錄,十分荒謬。

  南市警二分局則表示,當事人反映此事,警方都會主動幫忙,不會置之不理,過程中或有誤會。經調查,該原始罰單並沒有問題,而是電腦輸入時,將手寫的身分證字號後一碼「7」,因剛好寫在線上,而看成「2」,才會搞錯。警方會予以更正,並通知裁決中心更正,相關違規紀錄也會註消,同時也會跟當事人說明並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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