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臺南市政府在111年7月6日公布「臺南市新型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111年7月8日正式生效。為避免青少年接觸新型菸品,明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或持有新型菸品,違反者應接受戒菸教育;另本自治條例生效後,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予未滿十八歲電子煙或新型菸品,違反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
新型菸品不斷推陳出新,當青少年被電子煙新潮酷炫的外型吸引嘗試,卻忽略了電子煙油中可能含有尼古丁、毒品等致癌物質,導致成癮、刺激呼吸道及引發過敏等健康危害。
為保護下一代與自己的健康,切勿供應任何菸品給青少年,更別把電子煙當做戒菸替代品,有意願戒菸的民眾可直接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六,上午9時至下午9時,或可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戒菸治療與管理網站 https://ttc.hpa.gov.tw/Web/Default.aspx ,找尋鄰近的戒菸治療機構,由專業人員提供戒菸諮詢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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