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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國民黨台南市第二選區立委候選人李武龍25日下午在律師的陪同下,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有人冒用他的名義招攬會員涉及抹黑栽贓情事,恐有影響致選舉不公,影響其當選的意圖,因此正式提出告訴。李姓因違反選舉罷免規定,且有隱匿、湮滅罪證及串證之虞已被法院羈押禁見。

  李武龍指出,日前有人假借競選總部及多個工會、社區名義向外招攬揪團,只要繳交費用就能參加餐會、旅遊、拿禮品及年終尾牙等,總部在十一月十六日接獲支持民眾反映後,立即向警方舉報,要求警方調查釐清一切。

  李武龍表示,被告此一詐欺斂財的行為已經在選區造成影射告訴人賄選的負面影響,被告顯然有意圖使告訴人不當選,以傳播告訴人父子為其招募行為擔任會長顧問之不實事項足以損害候選人。

  李武龍重申投入選戰以來,堅持一步一腳印,希望以優質的政策吸引選民,拒絕以抹黑賄選的方式贏得選戰。李武龍深信在檢察官調查下能夠釐清案情是否為有心人栽贓抹黑靜待地檢署的調查。

  台南地檢署查賄小組日前偵賄此選案,已傳訊主辦人等三十一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李姓(被告非候選人)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之賄選罪嫌重大,且有隱匿、湮滅罪證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共犯鄭姓亦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之賄選罪嫌重大,然無聲請羈押必要,諭知具保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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