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031綠色環境給付.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109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變更申報開始受理!農友可依當地縣市政府公告時間至公所或農會辦理:嘉義縣市及臺南市為6月17日至7月15日、高雄市及屏東縣為6月1日至6月30日。此外,農友除了可以申報轉(契)作、稻作(含直接給付)、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外,本年度新增「農業環境基本給付」,將適宜農業生產之非基期年農地納入獎勵對象。

  南區分署說明,二期作為南部適合推廣雜糧時期,為鼓勵農友轉作具有進口替代或外銷潛力的「契作戰略作物」,同時提供稻農繳交公糧以外更多元的選擇,該分署持續輔導農友在適地適種原則下,鼓勵契作生產,種植非基改大豆、硬質玉米、毛豆等具進口替代或外銷潛力之「契作戰略作物」,依作物品項給予每公頃3萬至6萬元獎勵金;農友也可於公告的40+5項縣市「地方特色作物」自由申報種植,領取每公頃2.5萬元獎勵金;另為引導農友種好米,賣好價錢,精進「稻米保價收購與直接給付雙軌制」,農友申報稻作直接給付者,於收穫時可恢復繳售公糧,申報公糧者則無法改選直接給付,此外,申報直接給付並與契作集團產區契作者,得額外增加優質稻米獎勵金每期作每公頃0.3萬元,提高農民種植好米意願。

  另為維護農業生產環境資源,重視農地生產與生態環境多功能價值,本年度起針對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只要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將可領取「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每期作每公頃0.5萬元,不限基期年農地或公有地。農地具有基期年或繳售公糧稻穀資格,農友只要申報耕作措施(如申報交公糧、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轉契作、稻作直接給付或自行復耕),除可領取原獎勵、給付外,同時可領取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無須另外申報;農地如果不具基期年資格,但符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實施對象,農友也可申報自行復耕種植登記,申報種植作物類別,以領取農業環境基本給付。

  南區分署說明為加速平衡國內稻米供需平衡,去年度廣受遊客好評打卡分享的花海,本年度於嘉義市西區,嘉義縣朴子市、新港鄉、太保市及臺南市後壁區等持續推動二期稻作田區轉作景觀專區。土地位處專區農友可申報景觀作物,給付金每公頃加碼補助1萬元,農民每公頃可實領5.5萬元(含生產環境維護給付4.5萬元),且景觀作物種子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專區內之農友,可於期限內至公所、農會辦理申報。

  南區分署強調,近來常接獲農友反映因雜事繁忙、年事已高、身體不適等,錯過補(變更)申報時間或申報作物品項錯置等情形,除影響該期作獎勵補貼資格,也影響次期或次年同一期申辦各項獎勵措施資格,該分署再次提醒,本年度2期作受理申報及補(變更)申報時間將至,有意願且符合資格的農友,可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到戶籍所在地公所、農會確實申報,千萬別讓自身權利睡著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黃之寶 的頭像
    黃之寶

    新南瀛部落格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