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1045重大酒駕事件.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有效遏阻酒駕累犯事件保護市民安全,南市府在31日道交條例酒駕資訊公布正式實施後、首批酒駕再犯者在查明裁決處分確定前的空窗期,為達到警示禁止酒駕目的,仍將持續執行「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實施迄今第3周共公布18位重大酒駕事件資訊。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市府對於酒駕事故多管齊下宣導,除持續辦理酒後不開(騎)車、酒後代駕宣導活動外,警察局亦加強取締酒駕勤務,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自3月2日實施迄今已逾第3周,共公布16位酒駕累犯、2位酒駕肇事逃逸等資訊。

0331046重大酒駕事件.jpg

   經統計,以男性騎乘機車最多,發生行政區以中西區、新營區最多,發生時間以清晨4-6時、下午16至18時最多,特別是其中14位酒測值多數皆都超過0.25mg/L,對於其他用路人均造成嚴重危害,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王銘德指出,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正,加嚴新制將於3月31日正式實施,新法實施後108年7月1日起,汽機車駕駛人於10年內第2次違反規定者(即酒駕累犯)就會被完整姓名、照片、違規事實,但由於公布累犯者資訊不是取締後隨即公布,而是須待當事人受裁決處分確定後,才會正式發布,直到有符合新法實施酒駕累犯資訊公布後才停止執行。

  交通局強調,南市作業原則中除酒駕累犯外,其餘酒駕肇事致死、酒駕肇事重傷、酒駕肇事逃逸、受社會矚目酒駕新聞事件等4類重大酒駕事件,仍將以汽機車駕駛人當事人去識別化資訊,適時公布於交通局網站,希望藉此讓酒後駕車等不良習慣民眾能有所警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