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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市議員郭鴻儀15日質詢,一名檢舉魔人日前在仁德區中正路2段,檢舉雨天未開頭燈的駕駛人,一次檢舉多達32件,其中27人被開罰單,各罰1200元,駕駛人收到罰單氣炸了,痛罵檢舉魔人吃飽太閒,警察局長廖宗山無奈說,警方接獲檢舉,必須依法處理,否則警方也會遭檢舉達人指控瀆職。

   郭鴻儀表示,他接獲3位民眾陳情,指他們於10月6日中午,開車行經仁德區中正路2段仁德農會一帶,當時有下雨,但因大白天而未開頭燈,竟被檢舉達人檢舉,而被警方開罰1200元。他一查,發現當天同時間及同路段竟然檢舉了32件,其中有27件被開罰。

   郭鴻儀指出,檢舉達人是在對向車道錄影檢舉,當時因下雨,每部行經該路段的車輛,只要沒開頭燈全被檢舉,讓駕駛人氣炸了。他說,警方依法開單,他沒有意見。但是很多民眾並不知道雨天要開頭燈。

   郭鴻儀建議警察局,應每月公布民眾檢舉態樣、張數等資訊,一方面讓用路人了解容易違規情事,一方面針對不適宜的檢舉內容,呈報交通部審議,檢討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項目。
  
   廖宗山表示,警方接獲檢舉,必須依法處理,能夠從寬認定就盡量從寬認定,但如果違規事態明確,也只能依法開單,否則警方也會遭檢舉達人指控瀆職。他允諾,市警局會責成交通大隊於每月的月初或月底,在粉專定期公佈或發佈新聞稿,讓民眾了解,也會來向中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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