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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府今年8月2日發布「臺南市衛生檢驗收費標準」,衛生局檢驗中心的檢驗服務對象較過往更為寬廣,多適用的對象包含轄區內依法設立之食品公司、行號或工廠(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農民(指具有二年內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製發含明細之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者);三、市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其它政府機關、學校;公益法人。

本標準之檢驗類別為食品微生物檢驗、食品化學檢驗、動物性成分檢驗及基因改造食品檢驗,其中動物性成分檢驗及基因改造食品檢驗,更為六都中唯ㄧ現行公告對外服務檢驗。

衛生局表示,檢驗中心至目前已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食品中殘留農藥373項、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水產類重金屬3項、肉品乙型受體素7項、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分析48項、動物成分-定性篩選及魚、豬、雞、牛、羊、中藥及食品中摻加西藥214項、黃豆基因改造食品12項、植物性成分5項,等24大類(696項次)檢驗認證,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ISO17025則認證食品中殘留農藥310項、肉品乙型受體素、二硫代胺基甲酸鹽及巨環類抗生素16項……等7大類(339項次),對於實驗室的品質管控及檢驗技術皆有相當嚴謹的管理與要求,以符合實驗室品保品管規範。

衛生局長陳怡期許檢驗中心擴大檢驗業務範疇,持續精進檢驗技術,讓檢驗項目更加全方位,嚴格落實檢測品質管控,共同捍衛食品衛生安全,為大台南的食安做更完善的把關,營造臺南市為食品安全無虞的健康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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