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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0二0六南台灣地震,造成台南市災情嚴重,許多社團、企業及民眾紛紛響應前進災區,並發起募款活動,不過,發現許多非屬合法團體,市府社會局呼籲民眾捐款或物資前,應辨識團體是否為合法勸募團體。

 社會局統計,截至19日下午6時為止,市府接獲震災捐款23億2883萬6609元,為讓捐款使用公開透明,除定期公告於網站,也訂定地震災害捐款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作業要點並設委員會統一管理,妥善運用各界愛心捐款。

  社會局長劉淑惠表示,依公益勸募條例第五條規定,所稱勸募團體有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方可申請公益勸募許可,如一般企業、公司、行號、民眾等皆非屬能夠從事勸募財物行為之團體。此外,申請公益勸募有一定程序,務必申請許可後,方可公開對外勸募財物。

  劉淑惠除了感謝公益團體、社福團體以及社會大眾熱心協助,並提醒民眾捐贈時應留意,合法的募款活動可由幾點辨識,如勸募活動進行時,勸募團體應出示主管機關的許可文件,現場工作人員必須配掛該勸募團體製發的工作證,且收受捐款或財務時,應立即開立收據,收據需載有勸募許可字號、日期、捐款人姓名、現金金額或財物品名(含市價金額)等,請捐款人務必要妥善選擇注意辨識,以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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