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勞動部為協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辦理104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自105年2月22日起至105年3月25日止受理申請;凡符合申請資格條件之勞工朋友,請索取申請書檢具相關證件以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逕寄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
勞工如為非自願離職失業1個月以上,且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之勞工(不含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空中行、商專、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即可提出申請,但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5千元或6千元教育代金不在此限;惟失業勞工本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不可提出申請。
南市府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為協助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配合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104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凡符合申請資格條件之勞工朋友,請逕向市府勞工局民治及永華行政中心暨所屬永華、佳里、官田、新市、歸仁、和順、科工區、樹谷園區等就業服務站、雲嘉南就業中心(就服台)、勞保局與各辦事處索取申請書,或經由勞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 及全民勞教e網(http://labor-elearning.mol.gov.tw/)下載,亦可電聯06-6357037洽詢勞安福利科藍小姐。
本申請一律採郵遞方式申請,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通訊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9號7樓,洽詢單位: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電話:02-85902802陳怡儒小姐;或免付費專線0800085151)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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