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警方為防制喝酒後駕車引發車禍事故造成民眾身體、財產損害甚至剝奪生命,發布取締酒後駕車連續大執法,18日晚統計動員逾五五六名警力,取締二十二件酒駕案,其中十人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市警交通大隊長翁誌宏表示,酒駕零容忍,將持續不間斷針對全市易肇事及飲酒區域,以及周遭重要道路加強警力部署,規劃機動巡邏及定點稽查勤務,藉由高強度、高密度之取締措施,積極防制民眾酒後駕車行為,強力執法杜絕漏洞,以降低酒駕肇事帶來的遺憾。
市警局長黃宗仁強調,執法取締是手段,也是維護交通安全的最後防線,除宣導民眾在聚餐飲酒後能相互提醒,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不要酒駕外,也呼籲店家協助客人叫計程車及代駕服務,採取宣導與取締並重原則,防止酒駕從源頭做起,民眾勿存僥倖心理、輕忽酒駕危害的嚴重性。
警方強調,酒測的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達0點一五毫克就會處罰;若達到0點二五毫克,除了罰款,另會再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一旦造成重大死傷及財產損失,都是至少兩個家庭的重大危害,呼籲大家無論開大車、小車或騎機車,都應遵守「喝酒後改搭計程車、大眾交通工具」、「勿喝酒後駕車」的安全習慣,確保自身及其他人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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