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今年過年前夕,台南市發生一起居家托育人員疑似不當對待幼童,造成女童腦部受創陷入昏迷,市府社會局家防中心第一時間前往醫院瞭解女童狀況,並提供家屬協助與關懷,社會局也持續與醫院及警政單位聯繫,掌握女童的醫療及復原進度。女童家長已針對該保母對幼童的傷害行為提出刑事告訴,該案由警方偵辦中。

  社會局婦女及兒童及少年福利科長郭元媛表示,台南市辦理居家托育人員訪視管理機制分一年四次新收托訪視、不定期的例行性訪視及加強訪視,希望藉由訪視人員訪視機制更能掌握托育人員收托狀況及品質。

  此外,社會局認為托育人員的照護知能,與受托兒童身心健康息息相關,另規定托育人員每年須接受十八小時教育訓練,含括幼兒發展、對緊急事件之應變處理及疾病相關知能訓練,提升照顧知能及對幼兒身體反應敏銳度,以保障兒童身心健康及托育安全。

  社會局長劉淑惠表示,身為居家托育人員除了必須具備專業的照顧技能外,最重要的是要有雙倍的愛心與耐心,把每個收托幼童當成自己家中的寶貝呵護著,提供幼童一個安全的成長環境,該托育人員若經查屬實,將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處新台幣六萬元罰鍰並公告其姓名,且廢止該名保母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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