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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一名男子林○○(19歲)於10月30日22時許,夥同友人蘇○○等二人,在安平區安北路370巷口公有停車場,拆解黃姓車主所有之AWT-2052號自小客後座座椅1組,另於10月31日夜間22時許,聯繫張姓汽車維修工再次前往拆解駕駛座座椅時,適黃姓車主前往巡視該車輛,發現該張姓汽車維修工行為怪異,主動上前詢問,張男告知係林男囑託其前來協助拆解,黃姓車主當場喝斥,同時發現車輛後座椅已遭人拆解竊走,遂向警方報案處理。

經警方當場聯繫林男到場說明時,林嫌坦承行為並帶同警方前往其住處取贓,在警詢中供稱其與車主的兒子係國中同學,不久前一起共同出遊因酒後競速失控發生自撞車禍,致該車損壞嚴重難以修復,車禍發生後林男一直未與黃姓車主聯繫相關和解賠償事宜,又錯誤認知覺得「反正要賠償黃姓車主,早晚該部車輛都是自己的,因朋友的汽車座椅損壞需要更換,拆下使用應該無妨」,殊不知行為觸犯竊盜罪,本案因車主堅持對林男等人提出竊盜告訴,全案遂依竊盜罪嫌函請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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