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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市議員蔡育輝去年五月九日在議會質詢時,因不滿教育局未提供國中小替代役相關資料,衝上前推了教育局長陳修平的額頭,並大罵「流氓、黑道局長」,被陳控告涉嫌性騷擾及公然侮辱,經台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陳不服提再議,台南高分檢認為原不起訴處分並無不當予以駁回,違反性騷擾部分則為認再議不合法,另行簽結。蔡育輝25日收到高分檢處分書,表示感謝司法明察秋毫。

  檢方處分不起訴的理由,認為被告蔡育輝是針對告訴人陳修平行政作為不滿才發表該言論,儘管其言論內容或用語令告訴人感到不快,但難以認定被告有妨害名譽的犯意與犯行。再者,被告是就公共利益可受公評的事項提出意見表達及批判言論,客觀公正與否和用字譴詞是否適當,社會大眾自有評價,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至於被控性騷擾部分,檢方認為,被告蔡育輝拍打陳修平的額頭,依一般社會認知,並非身體的隱私部位,並非性騷擾防治法所稱觸摸身體隱私部位的行為,與性騷擾構成要件並不符。

  蔡育輝收到高分檢處分書時表示,感謝司法明察秋毫。他強調,他索取資料六、七個月,議會也做出決議,但教育局都不給,才發生這憾事,希望日後行政單位能夠依法提供議員該有的問政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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