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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代辦「文化部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持續展現成果,2019年獲補助案例「鹽水月津詩社蔡和泉故居」近日辦理成果會勘,待部分細節改善完成後,建物將提供本市文化局與鹽水區公所無償使用5年。文化局表示,故居將加入成為「月之美術館」展覽空間之一,併於此呈現月津詩社詩詞意境。

屋主蔡英敏(蔡和泉孫子)表示,雖然成年外出工作後,便搬離故居,但對於從小與阿公在此的生活記憶猶新,一直希望這樣一棟有故事的故居能夠重獲新生,並將過去地方文學發展脈絡於此推廣。他也很感謝文化局、區公所在尋覓新空間時,主動協助搭配上文化部的私有老建築補助,協助把建物修復完成,並轉為公眾使用,讓故居真的可以開始「說故事」。

鹽水區公所指出,蔡和泉先生是日治時期有名氣的漢學老師,1920年代起就發表不少詩詞作品,現在月津港燈節常用來發想的「月津八景」便是蔡和泉先生所創作,能夠將其故居修復完成、成為月之美術館一份子,更顯相得益彰。

市府文化局表示,該建物約建於1920年,基本上為傳統建築樣式,但正身中間的正廳為兩層樓則為比較特別的形式,另有融合部分日治時期的特色,例如正立面白色釉面磚、二樓陽台造型、日式便所與床組等等。且本案亦配合「文化部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的要求,在施工之前,先進行建物的調查研究、規劃設計等事項,才依原有歷史脈絡進行修復。

文化局亦指出,本案修復工程與文史調查研究及紀錄符合補助項目總經費760萬3,407元,獲文化部最高核定補助411萬4,703元、臺南市增額補助125萬2,000元,總計公部門補助536萬6,703元的修復經費,但在仍需自行負擔223萬6,704元的情況下,申請人還願意提供公部門無償使用5年,相當難能可貴。申請人委託之執行團隊無論在工程或營運方面皆有經驗,使修復過程頗為順利。過程中還多次邀請建築師、結構技師、歷史街區委員等專家協助檢視,突顯出只有臺南市有足夠能量,能以《臺南市歷史街區自治條例》等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來配合中央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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