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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地院8日舉辦「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召開準備程序」,模擬國道襲警奪槍、劫車殺人重大刑案,法官陳欽賢請纓擔任被告,不但穿上囚衣、戴上手銬、腳鐐,體會被告的心情。台南地區院、檢、辯、學等也都到場觀看參與互動,氣氛熱烈。

  台南地院8日上午於第十三法庭,進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的準備程序,先就檢察官、辯護人雙方精心準備以電子卷證方式所提出的事實、跟法律上的爭點進行整理,並確認兩造對證據調查的範圍、次序及方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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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次模擬案件是參酌二00七年國道二號六甲交流道襲警奪槍、劫車殺人重大刑案,然而,法警押解被告現身庭上時,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竟是台南地院法官陳欽賢。同時,他穿上囚衣、戴上手銬、腳鐐,步入法庭,可為國民法官參審制度「撩落去」。
 
    檢方起訴被告先持改造手槍、射擊員警左胸後,搶走警用手槍,再持該槍欲搶車逃逸,但車主未從、逕駕車離開,被告則再持該警用手槍自後開槍,造成車主中槍身亡,被告則抗辯他兩次開槍時,主觀上都沒有殺人的直接或間接故意。

   合議庭三位法官也就當事人聲請調查證據、調查範圍次序等進行評議並裁定,再由受命法官入庭宣示證據裁定結果(僅排除該中槍員警之警詢筆錄)、並確認最後審理計畫(調查證據及交互詰問證人之順序)內容,及就後續選任國民法官的程序進行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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