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中華電信與該公司台南營運處企業工會18日簽訂團體協約落實公司照顧所屬勞工,簽約現場隆重且熱鬧,包括該公司蘇執行副理添財、台南營運處梁總經理冠雄、工會曾理事長世宏、許議員又仁、台南市政府勞工局王局長鑫基、台南市產業總工會宋監事會召集人照濱等及多位中華電信公司高層主管及各企業工會理事長多人也同到場觀禮,共襄盛舉。
公司代表致詞表示,企業面對經營環境的挑戰越來越多,要持續不斷轉型開發新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照顧勞工的生活,公司從107年6月21日接獲工會要求要簽訂團體協約以來,即與工會多次協商討論並終於在108年3月26日達成共識,簽訂條文計達58條,希望與工會一同打拼創造未來。
曾理事長表示,長期以來常見事業單位僅注重遵守勞動基準法,殊不知勞動法令僅是最基本的勞動條件,工會成立之後運用勞動三法賦與之職權與公司協商談判,來爭取更優渥於勞動基準的勞動條件,此次簽訂的團體協約雖是踏出第一步但內容已將從事公務涉訟同仁給予延聘律師及必要協助、績效獎金及特別獎金分配約定以及工會理事長、理事、監事等從事公司業務有關之差勤,公司會給予公出或公差及旅費,至於鼓勵工會會員於從事研究發明著有成效並經公司採用將明定給予適當獎勵等具建設性之相關條文。
勞工局則表示,該工會成立過程中也迭經努力及突破,市府經審核該營運處已具備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等資格且為更積極能保障台南市轄區所有中華電信從業員工之勞動權益,於105年4月11日核准成立中華電信台南營運處企業工會,王局長更進ㄧ步表示,勞工是公司的資產,中華電信台南營運處也是本市安衛家族成員,多年來透過母雞帶小雞的方式,帶領上下游合作廠商,一同注重工安議題各項職業安全之演練也都非常落實及具成效,今天能夠簽訂團體協約乃是勞資將雙方約定的勞動條件,簽訂成書面契約,也期許在此基礎上鼓勵勞資雙方攜手打拼共創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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