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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去年國賠事件賠償金額是六都最少,凸顯台南市因公共設施導致民眾生命財產的傷害程度,都是較輕微的,沒有發生重大的公共安全危害。但市長黃偉哲仍要求市府團隊切實做好公共設施及公共環境的安全維護工作,以免因一時的疏失,危害到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黃偉哲強調,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市府團隊會以實際的作為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中央統計的數據,台南市111年的國賠件數37件,僅次於台中市的65件,在六都中排名第二;但若從國賠的金額來看,就可發現台南市的國賠金額438萬餘元,是六都中最低的。國賠金額最高的桃園市2541萬餘元,是台南市的五倍,另台中市、台北市也都有2000萬元以上,高雄市則有1681萬餘元,新北市則有961萬餘元,也是台南市的兩倍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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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資料,市長黃偉哲上任之前的104到107年的四年間,台南市國賠金額合計1145萬餘元,上任後108到111年四年間,合計國賠金額1094萬餘元,明顯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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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強調,發生國賠事件,顯現公共設施的養護不完善,才會造成民眾使用發生意外,市府從不會推卸責任,一旦發生公共設施的不當導致民眾受傷或財產受損,市府接獲通報後都會前往關切受影響的民眾,也會協助申請國賠,更會針對受損的公共設施進行修護,確保民眾使用的安全。

 黃偉哲指出,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市府責無旁貸,且為了讓台南發展更好,市民生活更幸福,多元的建設更會持續地推動,施工期間也會要求承包商以最高標準,做好相關防護設施,避免危害到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也歡迎市民作市府的後盾,一旦發現公共設施有危險,立即通報1999,讓市府能以最快的速度修護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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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