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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因應端午節來臨,為使市民食得安心,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加強端午應景食品抽驗!檢驗結果71件符合規定,合格率98.6%,1件蝦米檢出漂白劑,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責令違規產品下架並依規定處辦。

農曆五月五日是端午節,針對民眾端午節必吃的粽子、包粽子常用餡料食材及應景蔬果,衛生局提前至本市傳統市場、超市、賣場、餐飲業等場域抽驗粽子、蝦米、香菇、調味料、肉品、食米、黃豆製品及蔬果等產品,共72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甜味劑、著色劑、殺菌劑、漂白劑、衛生指標菌、農藥殘留量、動物用藥及基因改造食品等項目,結果有1件蝦米檢出漂白劑殘留量超出標準。

依現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漂白劑(亞硫酸鹽類)可使用於蝦類,殘留量應於0.10?g/kg以下(用量以SO?計),違規業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才能確保消費者食得安全。

衛生局呼籲,購買粽子乾貨配料時,應選擇商譽及衛生良好之廠商購買,優先選擇有完整標示(包括品名、成分、廠商名稱、地址、電話、有效日期、重量、營養標示等)之包裝產品,避免選購來源不明、顏色過白或太鮮豔的產品,民眾自行包粽子時,如使用蝦米、香菇及栗子等食材可先用溫水浸泡食材並多次換水,有助去除殘留添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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