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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一0八年台南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時,民進黨前議員賴惠員(現任立委)投票前,在電視政論節目上,公開指控「陳筱諭背後有國共操盤」等言論,陳除依違反《選罷法》中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提告外,還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之訴,民事判決賴需賠償二十萬元,刑事方面,台南地檢署近日也將賴提起公訴,將在三十日首度開庭審理。陳筱諭獲悉後,強調司法是公正的,終於還她公道了。

    原台南市第二選區立委黃偉哲因當選台南市長,其遺缺一0八年三月十六日進行補選,前台南市議會無黨團結聯盟總召郭秀珠的女兒陳筱諭,她以無黨籍身份角逐第二選區缺額補選,當時的候選人有六位,包括楊筱如、郭國文、吳炳輝、謝龍介、陳筱諭與吳國棟等人。

   檢方起訴指出,民進黨籍市議員賴惠員於一0八年三月八日在民視新聞台「政經看民視」節目錄影時,發表「大家也知道陳筱諭後面是誰在操盤」!這個很清楚,很清楚!(主持人問:誰在操盤?)當然是中共!(主持人問:真的啊?)是啊!(主持人問:是陳筱諭啊?)是啊!她的資金真的是、真的是,很明顯、很明顯(此時賴惠員手持看板,看板上記載『都是國共在操盤』)』等言論及文字,影射陳筱諭之選舉係受中國大陸所操控。

   檢方認為,該節目內容於同日晚間八點到十點公開播出,以此方式向全國民眾具體指摘及傳播不實之事,足生損害於陳筱諭之名譽及公眾對投票之向決定之正確性,此案已經陳筱諭訴由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陳請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令轉台南地檢署偵辦。

   該案經陳筱諭向法院提出刑事與民事告訴後,民事方面已先行判決賴惠員的上述言論屬侵權行為,應負損害賠償之責任,並判決賠償金額二十萬元。刑事方面,認定賴惠員的行為違反《刑法》毀謗罪,及《選罷法》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而傳播不實之事項等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法規競合法理,擇一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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