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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依據「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規定,今(112)年3月19日為未登記工廠提出改善計畫的最後期限,經發局呼籲已申請納管的業者,不論是否已核准納管,務必於期限前提送改善計畫,計畫內容包含消防、環保、水保及廢(污)水處理及排放等改善措施,若逾期未提出則將駁回納管申請,且納管輔導金依法不予退回,請業者務必要把握截止期限。

     市長黃偉哲表示,為加速臺南產業邁向永續經營目標,南市府積極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化,截至12月29日止,已核准1644家既有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納管核准率65.30%;特定工廠則是已核准797家、核准率95.33%,而未登記工廠轉型合法需經歷四個階段,包括申請納管、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實質改善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申請用地變更,最終取得合法一般工廠登記,而工廠改善計畫申請即將於今(112)年3月19日截止,提醒業者務必把握期限,盡早完成改善以期取得合法化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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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發局局長林榮川說,關於工廠改善計畫,主要是輔導業者針對工廠範圍進行環保、消防、建築結構、排水等與環境改善有關的規劃檢討,其中有關建築物配置平面圖、建築物面積計算表、建築物結構安全證明及消防圖等,須由專業技師、建築師或消防設備師簽證,而土地非自有者,應檢附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賃契約,並依改善計畫所承諾事項於一定期限內完成施設,為協助業者提送改善計畫,去(111)年本局辦理4場輔導說明會,業者如有任何問題亦可洽詢本局工商行政科,會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經發局補充,另外針對位於農產業群聚地區低汙染既有未登記工廠,亦務必於今(112)年3月19日前提出轉型為經濟部公告19項農業相關行業別、或遷廠、關廠計畫及附申請切結書,其中提出轉型者請一併提出特定工廠改善計畫,本局將依據業者廠房及建築物面積、僱用員工人數、現行污染防治設備及環保違規紀錄等,核定輔導期限2至4年,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展延,展延期限合計不得超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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