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市府環保局防制空氣污染,去年稽查一八六家次土石堆置場等易造成逸散性粒狀物污染場所,查獲瀝青廠等十一家業者無照操作或有重大缺失造成污染,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各開罰十萬元;另六十四家公司的空氣污染防制措施有缺失,則要求改善。

 環保局表示,受罰的業者包括工程公司、鋼鐵、建材、瀝青等業者,其中4家因灑水設備或範圍不足、車輛運輸未蓋防塵網等缺失被記點,累計缺失點數超標;三家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一家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三家因廠內操作不當導致明顯揚塵逸散,造成空氣污染。

 環保局指出,去年稽查發現不符法規的業者以堆置場最多,主要是防制措施不足,如灑水範圍涵蓋不足,其次是運輸車輛輪胎及車體未妥善沖洗,將泥沙帶至廠外造成道路地面髒污,大多是輕微缺失,均當場要求改善。

  環保局呼籲,砂石場、混凝土廠等易產生逸散性粒狀物污染的場所,應確實編列經費裝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採行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以免違規受罰,砂石等堆置體積若超過三千立方公尺,也必須先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才能進行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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