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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局保安警察大隊南區特殊任務警力編組警員劉昱成、洪意寶於105年12月25日0至4時執行巡邏勤務時,在本市健康路與大同路口發現一輛車牌○○71-○○銀色自小客車未開大燈,車上有1男1女,行跡可疑,遂立即攔停盤查,該名男性駕駛於下車受檢時,利用天色昏暗之利,迅速將隨身包包丟棄至車旁草叢,拿出另一包包受檢,以致員警當場查無不法事證,該車隨即駛離。

員警再於現場附近仔細檢查搜索,發現草叢旁有一黑色包包,遂打開查看,內有手槍1把及子彈12發,立即驅車追趕,該車隨後停於大同路2段482巷114巷弄內,惟犯嫌已棄車逃逸,不見蹤影,留下乘客溫姓女嫌1名;員警控制現場後,由支援警力到場將溫嫌及車輛帶回查證身分及採證;經聯繫該車輛車主到案說明(非本案嫌犯)並送驗查獲槍枝,初步清查該槍枝為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持有槍枝犯嫌為黃○○;全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將涉嫌人溫嫌移送法辦並持續追查在逃黃嫌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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