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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去年教育部遭監察院糾正不得收取游泳費用,在中央未編列補助款的情形之下,市府教育局今年一月以一紙公文要求學校停辦游泳課,對此,市議員陳怡珍25日質詢時,抨擊教育局因無法向家長收費就停辦,簡直是因噎廢食,要求教育局應找出足夠的經費及變通方式。
 
  陳怡珍議員指出,依照國民教育法第五條免納學費之規定,目前國中小免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也無游泳課的收費項目,因此監察院才糾正教育部,國中小學不得向學生收取游泳費。但上游泳課是為了培養孩子的自救能力,有其絕對必要性,市府教育局一紙公文就停辦,讓許多家長無法接受。

  陳怡珍表示,上週才在屏東瑪家鄉沙拉灣瀑布發生年輕人戲水不幸溺斃的案件,顯示游泳這項技能十分必要,但市府教育局卻因為無法向家長收費就停辦,簡直是因噎廢食,至今沒有找出變通的方法,實在令家長灰心,要求教育局務必找出解決之道。

   對此,教育局長陳修平表示,除了向中央爭取經費補助以外,同時會評估是否集中補助同一個年級,預計在一個月內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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