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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警察局第六分局金華派出所巡佐陳鎮然、警員蕭俊毅,於17日22時32分許接獲110系統通報,有民眾接獲疑似詐騙電話,報案人位置在臺南市南區金華路2段193號(台新銀行)前,2員立即趕往現場,發現有一女子正心急如焚地一邊講行動電話,並手持現金新臺幣3萬元,一邊操作存款機準備存款,於是機警下車飛奔提款機前制止當事人停止存款動作,及時攔阻匯款。

    經查係市民陳○○(女,25歲)於兩個月前網路購物遭詐騙,該詐騙集團稱其誤設交易次數,有多出12筆購買交易,要幫其解除交易帳號,但要依對方指示將現金存入存款機,而且報案人稱稍早1個小時前已依詐騙集團指示,於西門路新光三越百貨地下室台新銀行提款機匯款新台幣六萬元,再次於本轄金華路2段193號(台新銀行)要匯款時,其家人警覺有異報案為警及時制止,才免又損失新台幣三萬元,並將報案人帶回所內詳細詢問案情,由備勤警員張翡舒立即查詢受款帳號通報165反詐騙平台圈存,才保住該報案人辛苦賺得的薪水。

    該件詐騙手法為詐騙集團利用網路購物時,取得交易記錄而找上被害人進行詐騙,並假藉網路賣家向被害人謊稱因其操作錯誤,以致有多出訂單12筆,並告知被害人將於24小時內進行扣款,要被害人立即進行取消作業,讓被害人因心急慌亂而依指示前往提款機操作,以轉帳或現金方式將錢匯出,並以交易未成功為理由連續詐騙被害人多次匯款來詐騙財物。

    由於詐騙集團手法層出不窮,第六分局再次呼籲民眾接獲不明電話切勿緊張,要謹記『防詐騙三要訣:「冷靜」、「查證」、「報警」』;民眾若遇到這種情形,請立刻掛斷電話,撥打165防詐騙諮詢及110報案,勿讓詐騙集團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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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