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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還沒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要注意了,台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於四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計三個月,公告一0九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建物列冊管理資料,民眾如未於公告期間內辦理繼承登記或未提出不可歸責之事由證明者,公告期滿後將由政府列冊管理,呼籲民眾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保障自身權益。

  地政局長陳淑美指出,依土地法七十三條之一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所遺留之不動產,從死亡之日起逾一年未至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會在每年四月一日辦理公告三個月,逾期未申辦繼承者,不動產就會被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繼承登記者,將移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陳淑美表示,截至一0八年底為止,台南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有七萬八五七五筆,面積為一0二一餘公頃,建物有二犁七百棟,樓地板面積計五萬餘坪。另外,今年四月一日將公告二萬一六八筆土地,面積近二一一公頃,及八五四棟建物,樓地板面積為一萬六六三七坪。

  陳淑美說,因今年度公告的土地建物筆棟數眾多,提醒民眾辦理繼承不分性別,男生女生都有繼承遺產的權利,若繼承人眾多或部分繼承人無法配合辦理,可依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就遺產申辦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俟全體繼承人彼此間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避免不動產被列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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