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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使農友更加瞭解106年第1期作擴大試辦稻作直接給付與保價收購制度並行政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14日分別於新營及柳營等試辦地區舉辦說明會,由南區分署黃怡仁副分署長及農糧署張文怡科長向種稻農民等說明政策意義及重要性,現場近兩百多位農友參與,說出做田人的心聲,也希望政府維護稻農收益。

  副分署長黃怡仁向農民及契作集團產區經營主體說明,106年第1期作除擴大地區外,土地只要位於試辦鄉(鎮、市、區),102~104年任一年度第1期作申報種稻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或參加契作集團產區經營主體契作收購有案,且106年第1期作確實種稻者,可於休耕、轉(契)作、種稻申報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作業期間106年1月3日至2月10日止,在戶籍所在地農會或公所申報稻作直接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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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怡仁表示,土地位於新營及柳營地區申報直接給付所生產稻穀不繳公糧銷售市場,政府就發放每公頃13,500元補貼金,且為保障農民,如果收穫稻穀自行銷售有困難,還可變更繳公糧,也不會影響休耕轉作等權益。另為加強引導稻農生產符合市場需求之優質稻穀,土地位於試辦區內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之契作農友,參加集團產區營運主體契作收購有案者,額外增加契作獎勵每公頃1,500元,合計每公頃給付金最高可領取1萬5,000元,所生產的稻穀由契作主體加價收購,收益高於繳交公糧更可確保收益。黃怡仁副分署長也特別強調該政策可使農友售穀有彈性收益也更多,稻農期望領取補貼金賣好價格,公糧保價收購業務繼續穩定市場穀價。呼籲種稻農友踴躍申報稻作直接給付,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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