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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軍官為中共以「北平模式」吸收現役軍官方,查出台灣工黨主席鄭昭明長期往返兩岸及參與交流事務,透過中校退役軍官兒子鄭智文為中國發展組織;另名現役陳姓男軍官收好處未辦事,檢方依違反國安法起訴鄭氏父子,分別對鄭昭明求刑三年、鄭智文三年八個月。

  南檢檢察官王聖豪於今年七月間接獲檢舉展開偵辦,被告七十六歲的鄭昭明是台灣工黨主席與中國河南、福建省等多個聯誼會幹部,長期頻繁往來中、台兩岸。鄭昭明兒子鄭智文(五十歲)曾任我國陸軍飛彈指揮部中校監察參謀官等參謀軍職,一0二年七月以軍備局二0二0廠中校退伍,鄭智文退伍後擔任鄭昭明工黨主席辦公室主任、兩岸關係發展促進會理事長。

  檢方調查,鄭昭明九十八年十一月間,經中共李姓情報人員要求,引介時任聯勤司令部監察組中校參謀的兒子鄭智文,在日本東京與李及另二名大陸貿易商結識餐敘,李即向鄭智文表示想瞭解其軍中的業務職掌、台灣軍中反台獨與士氣等情形及對政府看法等,李透過鄭昭交付兒子紅色瓷器花瓶一只及美金一千元零用金。

  隔年,鄭昭明經李明確告知是福建統戰部人員,父子二人九十九年十月在新加坡與李及另二名大陸人士會談,會談中明確表達希望鄭智文有機會再引介其他軍中現役同仁出國結識,並提及將來若中共武力犯台,希望他能夠循「北平模式」,期待鄭智文在軍中循序升遷並發揮影響力,共謀祖國統一大業。鄭智文應允後當場簽立「兩岸互信協議書」乙份交予李,李在會談後交給他美金一萬元的見面禮、美金一千元零用金及名表一支。

  檢方查出,鄭於一0七年七月間邀約陳赴越南,並誰越南胡志明市安排陳與李及李的上司「陳總」等人認識,陳總並向陳表示,將來若中共武力犯台,希望其能夠循「北平模式」的不抵抗模式,共謀祖國統一大業,並期望他在軍中循序升遷並發揮影響力等內容。

   陳總再交付美金一萬元予陳作為見面禮,並贈送一支名表給陳,另由李交付鄭、陳每人美金一千元作為該次旅費補貼。隔年鄭以大陸通訊軟體,將陳的最新軍職調動情形回報給李知悉。調查局接獲情資後,展開調查。雖渠等事後坦承犯行,並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及繳回不法所得,檢方依違反國安法起訴鄭氏父子,分別對鄭昭明求刑三年、鄭智文三年八個月。陳姓軍官雖不起訴,但涉收中國統戰人員好處,將移交軍方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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