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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灣家暴通報案件層出不窮,據統計,台南今年截至十一月接獲逾八千家暴通報案件,其中親密關係暴力案件占四十五%,最常見的就是恐怖情人類型,施暴者因猜疑、情感變故等發生過度控制與攻擊行為,包含言語、情感、身體與性的不當對待,都在受暴者身心上刻印難以抹滅的創傷。

  社會局曾服務一名四十二歲被害人小芳(化名),小芳全職照顧三歲女兒,然遭丈夫懷疑與異性友人交往過甚,而屢屢遭受丈夫言語及肢體暴力。由於她考量經濟需求並要照顧女兒,長期隱忍丈夫暴力行為,不敢向外界求援。不過,有一次丈夫因過度猜疑,摔壞家中物品並對她拳打腳踢,她決定勇敢站出來,撥打一一三專線求助。

   社工表示,小芳母女都具高度風險,所以接獲通報時立刻出勤緊急庇護,並協助聲請保護令,之後也媒合就業、租屋資源,幫助母女倆度過危機,讓她們能自立生活。

  根據衛福部調查,台灣每五名女性就有一人曾遭受親密關係暴力,市府社會局長陳榮枝指出,今年一月至十一月台南受理八二九八件家暴通報案件,其中親密關係暴力案件高達三七三六件,占總通報數四十五%。在親密關係暴力中,最常見的類型是恐怖情人,施暴者猜疑、情感變故等因素,對受暴者產生言語、情感、身體與性的不當對待等,甚至限制行動。

   陳榮枝局長呼籲夫妻、男女朋友、同性伴侶相處時,要多多尊重對方意見,以良性方式溝通對話,避免刻意激怒而引起衝突。若不幸遭遇暴力事件,應冷靜謹慎,於第一時間離開暴力現場,若遭受暴力威脅而無法發聲時,亦可善用五四0手勢無聲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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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