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027燃燒雜草.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關廟區清水寺、安南區安中路二段、佳里區忠孝路往漚汪方向清祿鞋業附近,12日接連發生雜草火警,讓消防人員疲於奔命,甚至引發嚴重的空氣污染,消防局呼籲民眾切勿再燃燒雜草,以免造成鄰近區域廣大空氣汙染,

  消防局長李明?表示,田野引火燃燒除須依法申請外,民眾燃燒雜草時應遵守事項,在燃燒前應考量風速等天候容許條件,並與周邊的可燃物保持適當之安全間距。燃燒時應在現場實施戒護監控,以防突發瞬間強風形成火星飛散,造成擴大延燒之現象。

  另外,在燃燒前應事先準備好水桶或其他滅火器具,而且餘燼必須週全處理以防復燃。燃燒物品如會產生大量濃煙時,應事先向消防機關報備,以免讓其他民眾誤認為火警發生,而造成消防救災資源不必要的浪費,倘若未經申請引發火災,可依消防法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民眾應注意勿因一時輕忽造成損失。

  李明?指出,田野引火燃燒依消防法規定,其申請範圍與引火時之相關防護作為,然而為降低露天燃燒案件發生,環保局會執行稽巡查作業,倘發現有露天燃燒稻草、雜草、廢木材(板)、枯枝、廢紙等物之空氣污染情事,除當場查獲污染行為人,可依其行為具體違規事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可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罰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