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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捲入學甲槍擊案的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其所經營的明祥馨公司因涉學甲爐碴案,雖於105年獲不起訴處分,但當地民意代表與里長於108年提出檢舉,台南地檢署重啟調查,歷經3年的調查,12日將郭再欽等8人依違反廢清法等多項罪嫌提起公訴。

   104年8月明祥馨公司被控違法在台南市學甲區將軍溪畔農地、學甲工業區興業段等土地違法填埋電弧爐事業廢棄物爐碴,檢調發動搜索,並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105年認為所填爐碴為再利用後產品並非廢棄物,讓台南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並發還扣押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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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年4月,當地里長再向台南地檢署提出多筆土地遭明祥鑫公司違法填埋電弧爐爐碴,台南地檢署重啟調查,不僅發現部分農地確實有掩埋電弧爐碴情事,且與98年88水災爐碴溢流,導致後壁區的爐碴篩分場無法繼續經營的賴容添有關連,當時郭再欽同意將爐碴篩分場移轉至明祥馨公司廠房,並借用他的名義經營,郭嫌並利用其學甲農會理事之便,取得大灣段靠將軍溪農地,將明祥馨公司從鋼鐵廠取得的爐碴運至農地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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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檢指出,利用人頭買明祥馨公司對面土地、占用相鄰國有地與使用其他工業地,並藉由多家人頭或不知情的公司,虛報爐石再利用產品的去向,掩飾其非法犯行。明祥馨公司因違法填埋爐碴獲得的不法利益,除節省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18億元以上,還從各家鋼鐵廠收取清除處理費用3億6000萬多元,不法所得合計高達21.6億餘元。

   南檢於10月偵結,依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申報不實、竊佔罪等罪嫌將負責人郭再欽提起公訴。超祥公司負責人賴容添也被依違反廢清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南地檢署原擬對郭男等人的不法利得聲請保全扣押,但法院駁回要求補件,11月底重新申請獲法院裁准,12月上旬查扣被告等人的財產後,才公告偵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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